當(dāng)然屋子和那點(diǎn)小地不算什么,算什么的是那片山地,畢竟是林家祖上家產(chǎn),被偏心的林老太太分給次子的。
林家人自己走了,林老太太卻還健在,若不同意楊家從中獲利,肯定有得鬧騰,說不定直接就將山地要了回去呢。
也是因此,林安泰做為村長才寫下了這份文書,讓這么多人又一同做了見證,到時如果林老太太鬧騰,就有理由懟回去。
二房早就和大房、三房斷絕關(guān)系了,這是二房的家產(chǎn),大房和三房有什么權(quán)利過問?
楊家不過是負(fù)責(zé)打理,這是工錢又不是占用,有了這份文書,便是鬧到公堂上,他們也是有理的一方。
楊三爺爺自然也明白,也樂得接受。
于村里、于自家,這些事情很快就安置下來,在場的人雖多,但并沒有異議,眾人相談甚歡,而讓大家興奮的當(dāng)然還是那幾千兩銀子。
雖然不好意思明言如何使用最好,但村里人家雖窮,目前還不至于缺錢沒法過日子。
要知道當(dāng)初最難過日子的,便是林小華去世后的林家二房啊。
所以,大家都將話題轉(zhuǎn)向村塾。
村塾里的夫子都是收束修的,村里再補(bǔ)貼銀錢維持村塾存在,如今得了這么多錢,當(dāng)然不會分給村塾里的夫子啊。
但修繕村塾、替交不起束修的孩子交束修,這筆錢就用得上了。
但是如何界定孩子交不起束修呢?
若是讓村里人都知道有了這筆錢,還會用于此處,怕是都會開始哭窮,都不想自己掏束修錢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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