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云濤瞇眼看著龐雨,“借債還錢天經地義,休說一個知縣,京官也是一樣的道理。
大明律明文,凡私房錢債,及典當財物,每月取利,并不得過三分,違者笞杖四十,以余利計贓,重者坐贓論,罪止杖一百。
在下這六五扣三分,并不違背大明律,轉賣的八扣三分,也是一樣道理,因大明律并未規(guī)定一定要幾扣,這就叫王法。
咱們放京債的都是與官吏打交道,你們用的那些伎倆,在下比你們還清楚,無論大明律還是《問刑條例》,不會給你們給我們定罪的機會?!?br>
黃云濤說完洋洋得意,大明律制定于明初,朱元璋又太過自信,不準改一個字,他只想到了規(guī)定利息,哪里想得到還有借錢就扣數的手法。
龐雨不動聲色道,“原來黃先生什么都懂,連《問刑條例》的官債也知道。”
“按《問刑條例》,聽選官吏、監(jiān)生等借債,與債主及保人同赴任所取償,至五十兩以上者,借者革職,債主及保人各枷號一個月發(fā)落,債追入官。
你這狗吏覺得,若按問刑條例處置,黃某和楊知縣誰更不劃算呢?!?br>
龐雨摸摸下巴,偏頭看著黃云濤,此人的討厭程度也確實達到一定高度了。
直到黃云濤都有些不自在了,龐雨才淡淡道,“你們兩人誰更不劃算跟我有什么關系?”
黃云濤一愣,龐雨繼續(xù)道,“在下只是要辦在下的事情,確與這京債有關,目的是想讓黃先生和楊知縣都不吃虧,在此之前,先向黃先生介紹一下,在下不叫狗吏,而是姓龐名雨,借由此次斬殺三十余亂賊人頭之功,現忝任桐城快班班頭。”
黃云濤神色微微一變,“你是桐城那個…殺了幾十人的皂隸?”
“三十多個人頭罷了,原本可以只殺一二領頭之人?!?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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